山林王国 第170(1 / 2)
劳伦斯说道:“杀了那只猫!”
雪山野猫也意识到了危险,迅速逃进了附近的山林里。
它的速度极快,眨眼间就消失不见。
山上的植物长势极好,茂密的植物让人类很难发现野猫的藏身位置。
不过今天注定是它的倒霉日,它的对手不光是三个顶级掠食者,还有一只在树林间不断寻找它踪影的乌鸦。
三人一鸟都极有耐心,尤其是草筐里三只小野猫的叫声,导致那只大野猫在躲藏的时候总是发出威胁警告的低沉咆哮。
野猫警告声让劳伦斯很快就确定了大致的位置,稍微试探一下就能发现疲于奔命的野猫。
大部分野生动物的智商都极低,只要被锁定了位置,死亡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
劳伦斯花了一上午时间,杀死了这只野猫。
“应该还有别的雪猫在这里,明天再过来看看。”
劳伦斯感觉时间不早了,将死了的野猫丢在了赛拉文的筐里,然后朝着庄园回去。
赛拉文将死猫放好,回去之后还要交给牧羊女剥皮处理,这种野猫的毛皮是非常优质的皮料。
“主人,那三只雪猫要养着吗?”
劳伦斯慢慢说道:“看看吧,要是外面有商人过来就卖了,我们这里不适合养这种不好驯化的野兽。”
赛拉文好奇道:“主人您不喜欢猫吗?”
劳伦斯笑道:“为什么这么问。”
赛拉文辩解道:“因为您愿意养那只野猪,也愿意养狗和鸟。”
劳伦斯随口说道:“我只是不喜欢太过凶狠的动物,凡是对小孩子和家畜造成伤害的,我都不喜欢。”
野猪并不属于不可驯化动物,洛芬王国已经驯化了大量的猪类坐骑。
而且那只小野猪每次过来都是和道格一起吃剩饭,没有攻击鸡群的意思。
对于一只可以和鸡群一起吃饲料的小猪,劳伦斯没有那么大的恶意。
曼德克鲁说道:“雪猫也可以养,我听外面的人说,很多贵族都喜欢养大猫大狗,有的狗比人都要高。”
劳伦斯没有那种想法,现在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做,而且狗能打服是因为狗本身就是群居动物,有集体意识。
雪猫是独居动物,独自狩猎独自居住,和人类不存在互动,驯养起来非常麻烦。
现在忙着各种关乎几百人的大事情,劳伦斯没时间再养宠物了。
劳伦斯回到了家里,虽然很想要教训这只整天找麻烦的乌鸦,不过也必须要承认乌鸦做的事情对自己很有好处。
“艾玛,以后我不在家的时候那只乌鸦再过来求助,你安排人过去看看,保护乌鸦就是保护我们。”
劳伦斯之前把姓氏定成了鸦羽,不管现在怎么想的,那些乌鸦都需要保护一下。
“是,我知道了。”艾玛把这事情当成了重要事情。
在这个庄园里,乌鸦有着神秘的地位,更因为劳伦斯的关系,让所有人都认为那些乌鸦能够预言未来,是类似先知的角色。
外人眼中的印象
劳伦斯并没有等太久,当他正在安德鲁屋舍那里带着人修建高炉时,山下的人跑上来汇报消息。
又有商人过来了!而且带来了麦子和女奴隶!
用麦子和女人换到三副象牙棋牌的事情让很多商人产生了幻想,把这里当做那种极其落后的野蛮无知地区,可以轻松用低贱的麦子和女人换取到几百倍的高额利润!
这个时期某些贵族的财富储备量惊人,依靠着多年的掠夺和侵占,他们的庄园里堆积着吃不完的粮食和住不下的奴隶。
普通野蛮人都可以掠夺到吃一年的粮食和富余财富,更不要说统治者和组织者了。
野蛮人基本不种地,所以粮食灾荒和他们的关系其实不大,只要能去抢劫,粮食涨得越高对他们越有好处。
物质需求满足了,急需的自然就是精神需求。
并不是所有野蛮人都相信他们那落后的神明,认为战死是荣耀,可以去有女神陪伴的天国。
真正的贵族都不信这个的,劳伦斯的贵族血统就很浓厚,和伯爵公爵国王一样,他们都不会接受某些人的单挑邀请。
谁都没有见过神明,所以慢慢的有些说法就没人信了。
野蛮人王国注定会被西方和南方王国的思想所侵蚀,当野蛮人踏入安逸舒适的环境时,就要被动的接受这片区域的规则。
能够坐下来简简单单玩一把的游戏,很快就在上层贵族和富裕到有足够时间喝酒消遣的中下层贵族间流传开。
而在这种氛围下,主人家拿出一副精美如艺术品的套牌出来供邀请而来的客人娱乐,自然是一件非常有身份的事情。
当劳伦斯以为这是也是家庭商队的时候,却得到了一个非常意外的消息。
“这一次来了四十人!他们骑着比多姆羊还要大的野猪,都穿着皮甲,拿着刀和斧子!”
四十人……
劳伦斯感觉很不好对付,甚至是不想要做这次生意。
“让德伦、萨丽尔、克哈兰都下来,把伐木场的男人都叫下来,带上武器!女人也喊下来几个,接受过训练的那种!”
劳伦斯迅速喊人,感觉不放心又自己上山去点人,同时准备了能够交易的物资。
以前一直都是打的小猫小狗,像是乌格人和库尔人。
猪蹄城那边的实力非常强,拥有许多强力的打手和精锐。
如果遭遇到对方的正规军的话,光是自己手里这点人根本不够看的。
劳伦斯非常担心这些事情,一想到自己手里这些乡野散勇和那些王国骑士的对比,就感觉无比忧心。
在这个时代,正规军只要凑够一百多,完全可以追着几千人的农民兵乱杀。
更何况这个世界还有超凡力量,可能有骑士、狂战士、巫师、魔法师等各种强力战斗单位。
当一脸纠结又害怕的劳伦斯带着三十人下山后,很快在普米修镇外面遇到了对面的四十人。
双方距离三百米的时候,都在看着对方的阵容。
三百米的距离已经不近了,尤其是双方的高度差不多的时候,远远看去只能看到模糊的人影。
换种说法,就是从商业街的一头看到另外一头,正常人的视线其实六十米外就模糊了。
骑士沃尔坎看着远处逐渐过来的队伍,那些人都老实的跟随在为首的男人身后,就算是走路的时候也保持着队伍的阵列。
和松散的农夫和临时凑集的强盗不同,这些人都拥有多姆羊作为坐骑,和路上遇到的那些农夫比起来,正规太多了。
身后原本已经等待着急了的野蛮人也都逐渐站起来,聚集在一起看着对面的来人。
一支完全的骑兵队伍!!
三百米,两百米,一百米!
五十米!
十米!
五米!
当双方相距五米之后,很多人才看得清楚那些人的样貌和武器。
沃尔坎看打量着这伙人,为首的是一个年轻男人,他的身上穿着乌鸦羽毛做的披风,黑色的羽毛从像是狮子的鬃毛一样立在领口和肩膀的位置,看起来丝滑无比,鸦羽下面是黑色的披风,在夏风的吹动下,有着一种奇特的气质。
他看起来非常年轻,但是沃尔夫相信对方不是一个善类!
在他的身后侧边,是有着强者印象的独臂男人,他的